2、我国小额贷款发展历程
●1989年,在一个为了提高妇女经济权利的综合项目中,陕西省妇联建立了第一个信贷项目。
●199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农村发展研究所开始了中国第一个独立的小额信贷项目,该项目具有一定的研究实验性质,得到了包括福特基金会在内的一些国际资金的支持,其小额信贷建立的理论基础来自于孟加拉国的格莱珉银行。
●1995年,联合国的机构开始将其主要资金用于中国的类政府性质小额信贷项目。其他的一些国际机构,包括一些双边和多边的捐助方和国际NGOs,也开始开展他们自己的项目。
●1998年,中国政府尤其是其各地的扶贫办发现,许多先驱性的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项目卓有成效,于是决定采用小额信贷作为其扶贫的主要工具。政府长年资助的借贷项目从名义上开始转型为小额信贷机制。
●2000年,在联合国计划开发署的资助下,全国妇联启动了第一个城市小额信贷项目,此项目着力于解决当时国企改革引发的职工下岗等系列问题。
●2001年,由于政府的小额信贷项目三年以来的实施效果不佳,财政部决定撤销这些项目,扶贫办也不再被允许直接发放小额贷款。中国农业银行继续处置不良贷款及一些拖延的政策性贷款。
●2003年,政府将农村发展作为亟待解决的关键性首要问题,对农村信用合作社实施了一系列金融及体制上的改革。同时,在试点领域内,利率政策亦有所放松。政府委托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全国各地实施小额信贷,然而这些贷款并不以赢利性和商业性为目标。
●2004年,中国政府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试点扩大至全国大多数省份,但许多试点仍有大量不良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开始认真研究:如何为中国的小额信贷营造合适的政策环境。
●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将在全国选定的某些省份实施商业性的有限责任制借贷公司试点。
●2006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布了对于建立村镇银行的一系列新的指导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