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对象
居住在余杭区范围内的常住人口;
在余杭区范围内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贷款条件
1.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2.从事产业符合国家规定,生产经营有效益,有稳定、可靠、与申请贷款金额相匹配的经济来源;贷款用途真实、合法;
3.提供相应的担保。
贷款种类
1.微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
2.自然人贷款
贷款期限
根据借款人的实际,与贷款用途、生产周期、还款资金来源等情况合理确定,最长不超过一年。
贷款利率
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商定
贷款担保方式
1.保证:自然人(公务员)保证、企业信用保证、专业担保机构保证、农村专业合作社保证;
2.联合保证:农户联保、小企业联保、专业市场客户联保;
3.抵押:房地产抵押、机器设备抵押、应收款抵押;
4.质押:存货质押、股权质押
贷款使用
1.签订担保合同,一次性使用;
2.签订最高额担保合同,随贷随用,循环反复,灵活周转。
贷款程序